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貴公司函詢「酸洗溶蝕單元所產出之廢液可否適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25、廢酸洗液』再利用種類」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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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10800946420)號
- 解釋日期2019-09-25
- 解釋提要有關貴公司函詢「酸洗溶蝕單元所產出之廢液可否適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25、廢酸洗液』再利用種類」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 解釋內容
一、復貴公司108年9月12日O字第108064號函。
二、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附表「編號25、廢酸洗液」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其事業廢棄物來源為事業在金屬表面處理酸洗製程以鹽酸、硫酸溶蝕鐵材或鋼材,產生之含鐵離子(濃度在80 g/L以上)廢酸洗液,合先敘明。
三、經查貴公司之廢液係於廠內其他印刷品製版作業程序(製程代碼:160019)以鹽鐵液溶蝕鋼(鐵)版表面所產生,與上開再利用管理方式之事業廢棄物來源製程(金屬表面處理酸洗製程(製程代碼:250035)以鹽酸、硫酸溶蝕鐵材或鋼材)規範不符,故非屬管理辦法附表「編號25、廢酸洗液」再利用種類。 - 正本OO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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