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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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貴公司函詢「酸洗溶蝕單元所產出之廢液可否適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25、廢酸洗液』再利用種類」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 點閱次數 : 762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10800946420)號
  • 解釋日期
    2019-09-25
  • 解釋提要
    有關貴公司函詢「酸洗溶蝕單元所產出之廢液可否適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25、廢酸洗液』再利用種類」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 解釋內容

    一、復貴公司108年9月12日O字第108064號函。

    二、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附表「編號25、廢酸洗液」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其事業廢棄物來源為事業在金屬表面處理酸洗製程以鹽酸、硫酸溶蝕鐵材或鋼材,產生之含鐵離子(濃度在80 g/L以上)廢酸洗液,合先敘明。

    三、經查貴公司之廢液係於廠內其他印刷品製版作業程序(製程代碼:160019)以鹽鐵液溶蝕鋼(鐵)版表面所產生,與上開再利用管理方式之事業廢棄物來源製程(金屬表面處理酸洗製程(製程代碼:250035)以鹽酸、硫酸溶蝕鐵材或鋼材)規範不符,故非屬管理辦法附表「編號25、廢酸洗液」再利用種類。


  • 正本
    OO股份有限公司
  • 副本
    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發展組、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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