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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再利用產品部分外售、部分自廠使用,其中自廠使用部分是否需要申報再利用產品營運紀錄?

查再利用機構自廠使用再利用產品,非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1條第5項規定免申報之情形,故再利用機構仍應於每月10日前申報再利用產品營運紀錄。

本公司再利用製程之衍生廢棄物,經向桃園市環保局申請變更清理方式為廠內自行處理,且已經核准通過,請問是否也需要申請變更再利用許可申請文件?

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7款規定,經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其中再利用後事業廢棄物清理方式有變更者,應自事實發生次日起30日內,檢具相關資料送經濟部備查。因此,請貴公司依前述規定檢具再利用後事業廢棄物清理方式變更相關資料向經濟部備查。

本廠已取得經濟部通案再利用許可,因配合之清運機構需汰換舊車輛,則新增之清運車輛是否需經經濟部同意才可進行許可再利用廢棄物之清運作業?

1.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經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其中清除機構或車輛有變更者,應自事實發生次日起30日內,檢具相關資料送經濟部備查。但清除機構之清運車輛屬依環境部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規定,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者,清除機構及清運車輛免向經濟部備查。
2.承上,倘貴公司之清運車輛非屬環境部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應自事實發生次日起30日內,檢附清運機構許可證或公司資料、清運車輛行照、保險卡、駕駛員駕照、車輛照片等相關資料送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備查。

本公司規劃設置移動式拌和設備後,收受事業廢棄物產製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請問是否符合免辦理工廠登記之再利用機構資格?

1.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條第3項規定,再利用機構以經政府機關登記有案或依法律規定免辦理登記之農工商廠(場)為限。
2.查「工廠管理輔導法」第3條規定,所稱「工廠」係指有固定場所從事物品製造、加工,其廠房達一定面積,或其生產設備達一定電力容量、熱能者。另依經濟部93年7月2日經授中字第09330000570號函釋,有關工地型預拌混凝土廠設備之設置,係屬臨時性,且工程完畢即行拆除者,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及其實際作業性質,應予認定非屬「工廠管理輔導法」所稱之工廠。
3.承上,貴公司僅設置移動式拌和設備,因非屬「工廠管理輔導法」所稱之工廠,故不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條之再利用機構資格。

本公司具有「D-1503非有害廢酸」個案再利用許可,請問是否可以收受國外來源之相同廢棄物?

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8條規定,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涉及輸入輸出者,不適用該辦法,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規定辦理,故倘貴公司欲收受國外來源之廢棄物,仍應向地方環保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始得為之。

本公司個案再利用許可文件原載明再利用產品僅銷售特定廠商,惟因商業考量,擬將該產品售予其他廠商,請問是否需向經濟部報備?

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經審查通過之再利用許可申請文件中,經經濟部指定事項有變更者,事業或再利用機構應檢具相關資料報請經濟部核准。因此,貴公司倘擬新增許可再利用產品銷售對象,應先檢具相關資料報請經濟部核准後,始得為之。

本公司僅以批發零售業資格收受事業廢棄物(煤灰),請問是否需紀錄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

貴公司僅以商業再利用機構資格收受事業廢棄物,則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免作成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紀錄。

本公司為批發零售業,且營業項目為回收物料批發業,則是否就無需其他資格,可直接收受飛灰再利用?

1.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屬「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公告之事業(含再利用機構),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環保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進行再利用。
2.貴公司雖符合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1、煤灰」之飛灰商業再利用機構應具備資格規定,惟仍應依上述規定經環保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後,始得收受及從事飛灰批發零售再利用行為。

請問再利用操作紀錄有無制式格式可供下載參考?

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再利用機構對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事業名稱、剩餘廢棄物之處置、再利用製程用水量、用電量及污染防治操作情形等應作成紀錄。前開紀錄尚無法定格式之限制,惟必須涵蓋前述各項資訊。

請問要在哪裡查詢石材下腳料再生資源之再生利用機構資訊?

有關再生資源之再生利用機構,可連線至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
(網址:https://waste.epa.gov.tw/RWD/),於「公開查詢」之「許可資料查詢」點選「再生利用登記檢核結果」,輸入石材下腳料再生資源代碼(G-0502)後,即可查詢該項再生資源之再生利用業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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