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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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貴局函詢「塑膠熱裂解技術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點閱次數 : 332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11001153280)號
  • 解釋日期
    2021-11-19
  • 解釋提要
    有關貴局函詢「塑膠熱裂解技術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解釋內容

    一、復貴局110年11月2日OOO字第1100067237號函。

    二、查本局未訂有塑膠熱裂解相關技術或產品規範,但倘塑膠裂解之產品為油品,則依「酒精汽油生質柴油及再生油品之生產輸入摻配銷售業務管理辦法」,其品質應符合國家標準;無國家標準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專案核定後,始得銷售。

    三、另查「戴奧辛及呋喃類」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管制之有害空氣污染物,故其產生源是否包含塑膠熱裂解程序及相關防制技術疑義,請依該法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釋示內容為準。


  • 正本
    彰化縣環境保護局
  • 副本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發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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