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交換中心
廢棄物交換中心介紹
(1)廢棄物交換中心簡介
為推動資源有效利用,減低國內事業廢棄物處理的壓力,促進廢棄物再利用,減少再利用機構的生產成本及廢棄物產生者的處理成本,經濟部於民國76年11月委託成立「事業廢棄物交換資訊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廢棄物交換中心) ,秉持機密性、中立性及服務性之作業原則,提供各類廢棄物性質、數量等資訊予事業機構產生者及需求者參考及選擇,以推動事業廢棄物交換再利用之機制。其作業原則說明如下:
- 機密性—基於業者對工廠事業廢棄物之敏感性,因此對於廠家所提供的廢棄物資料,均不對外公開,採機密文件處理。廢棄物均以編碼方式處理。
- 中立性—供需廠家進行廢棄物交換洽談期間,有關運送費用、資源化成本等經費問題,不介入洽談。
- 服務性—免費提供廢棄物供需訊息以及廢棄物交換諮詢服務,刊登相關供需資訊則不收費。
對於事業廢棄物產生者而言,事業廢棄物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八條之相關規定清除處理,但亦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進行再利用。透過廢棄物交換中心提供廢棄物供需雙方洽談之機會,若媒合交換再利用成功,則廢棄物產生者可節省廢棄物處理費用,減少環境污染;而廢棄物再利用者可以較低廉價格取得合用的原料,降低成本創造利潤,對整體環境而言,增加資源的重複使用,減少對環境的衝擊。
基本上,廢棄物交換中心是一個廢棄物再利用供需資訊平台,其運作服務概念如圖1 所示,主要提供廢棄物供需者一資訊登錄管道,於本中心所建置之線上登錄資訊平台登錄廢棄物供需資訊,本中心將各類廢棄物供需資訊刊登於相關資訊傳遞介面,包括定期以電子報型式發送之「廢棄物供需電子資訊」,以及網路即時查詢介面等,提供給各事業參考及選擇,以推動事業廢棄物交換再利用。
圖1 「事業廢棄物交換資訊服務中心」服務概念

服務中心作為廢棄物生產者與利用者的媒介,將需求者的需求傳達給廢棄物生產者,並傳達生產者的供給條件給利用者,而廢棄物生產者提供廢棄物資料給中心,利用者則提供需求的廢棄物性質給中心,中心為洽談處,洽談數量與費用,整體完成廢棄物轉換為原物料的一個過程
廢棄物交換中心成立30年來,中心的運作經費均由政府機構所支持。委託計畫名稱多次變更,但工作內容則相同,歷年來計畫名稱如表1 所示。
執行時間 | 贊助單位 | 計畫名稱 |
---|---|---|
76.11~77.6 | 經濟部 | 工業污染防治技術資訊服務 |
77.7~78.6 | 經濟部 | 事業廢棄物交換資訊服務 |
78.7~79.6 | 行政院環保署 | 事業廢棄物交換資訊服務 |
80.1~82.6 | 經濟部工業局 | 事業廢棄物交換資訊服務 |
82.7~84.6 | 經濟部工業局 | 工業減廢資訊服務 |
84.7~86.6 | 經濟部工業局 | 清潔生產技術推廣與輔導 |
86.7~87.6 | 經濟部工業局 | 清潔生產技術及ISO14000推廣 |
87.7~88.6 | 經濟部工業局 | 廢棄物交換及清潔生產輔導 |
88.7~94.12 | 經濟部工業局 | 資源化工業輔導計畫 |
95.01~97.12 | 經濟部工業局 | 工業廢棄物清理與資源化輔導計畫 |
98.1~101.12 | 經濟部工業局 | 資源再生產業競爭力提升計畫 |
102.1~110.12 | 經濟部工業局 | 資源再生產業推動及審查管理計畫 |
(2) 廢棄物交換運作方式
廢棄物交換運作如下:
- 廢棄物供應者及需求者於線上登錄資訊系統登錄供需資訊。
- 廢棄物交換中心於確認登錄供需者之資格後,將所登錄之每筆廢棄物資料 給予一廢棄物編碼 。
- 將已確認之供需登錄資料,於網站上提供業者即時查詢,交換中心並定期製作「廢棄物供需電子資訊」對外以電子報形式發送,以向業者宣導廢棄物供需登錄情形。
- 廢棄物交換中心媒合服務:
- 第一種途徑:供應者與需求者透過使用廢棄物交換中心所建置之資訊系統,於線上查詢供需資訊,由雙方直接洽談運送方式、費用等,洽談期間該中心保持中立不介入;如果交易不成,則由該中心提供其他適合廢棄物供需者進行交換,同時建議可能的解決方案。
- 第二種途徑:透過業者線上登錄供需資料後,分析資料庫中廢棄物供需狀況,由該中心主動評析供需廢棄物種類、特性及協助業者尋找合適之廢棄物種類或再利用機構,進行廢棄物供需媒合。
- 交換成功案例追蹤供需雙方進行洽談期間,該中心會不定期追蹤洽談結果,同時也希望雙方若有交換成功,能夠主動通知該中心,該中心將派員前往進行案例確定,並且列入成功案例檔案;提供日後類似廢棄物參考。
(3) 廢棄物交換中心執行成果
廢棄物交換中心將廢棄物資料分成有機化學品、無機化學品、有機溶劑、油脂及蠟、酸、鹼、廢觸媒、金屬、塑膠、橡膠、織品、皮革、木、紙、灰渣、礦渣、污泥及其他等18類。統計自民國76年11月成立至110年12月底止,廢棄物媒合再利用成功總件數共478件,再利用總量為839,576公噸,歷年交換成果如表2所示。
廢棄物種類 | 累計服務筆數 | 累計交換成功筆數 | 累計交換成功量 (公噸) |
---|---|---|---|
有機化學品類 | 172 | 28 | 1,454 |
無機化學品類 | 241 | 52 | 33,006 |
有機溶劑類 | 423 | 49 | 4,494 |
油、脂及蠟類 | 159 | 18 | 1,141 |
酸類 | 332 | 61 | 64,299 |
鹼類 | 140 | 24 | 62,542 |
廢觸媒類 | 54 | 10 | 3,220 |
金屬類 | 124 | 14 | 4,366 |
塑膠類 | 207 | 20 | 3,975 |
橡膠類 | 61 | 5 | 392 |
織品類 | 94 | 7 | 3,332 |
皮革類 | 33 | 3 | 4,104 |
木類 | 510 | 39 | 16,815 |
紙類 | 37 | 3 | 210 |
灰渣類 | 178 | 21 | 78,398 |
礦渣類 | 116 | 15 | 180,061 |
污泥類 | 517 | 49 | 241,241 |
其他類 | 422 | 60 | 136,525 |
合 計 | 3,820 | 478 | 839,5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