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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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大會函詢「施工綱要規範第02726章級配粒料底層是否能夠分辨摻入再生粒料」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點閱次數 : 310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11001224390)號
  • 解釋日期
    2021-12-15
  • 解釋提要
    有關大會函詢「施工綱要規範第02726章級配粒料底層是否能夠分辨摻入再生粒料」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解釋內容

    一、復大會110年11月30日OOO字1100028227號函。

    二、依來函檢附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0年11月17日110南分院OOO109OOOO字第10893號函內容,其所載鋼碴再生粒料,倘係指再利用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以下簡稱鋼爐碴)所產製之再生粒料,則經查再利用機構提報予本局備查之資料顯示,再利用作為鋪面工程基層或底層之級配粒料多以氧化碴為主。

    三、另依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編印之「電弧爐煉鋼氧化碴(石)應用於道路級配粒料基底層試行使用手冊」內容,氧化碴再生粒料物理特性為外觀呈灰黑色之孔隙結構,比重偏高(介於2.5~3.7之間,平均值為3.1),酸鹼值呈鹼性(pH值介於9.62~11.01),耐磨性高於天然粒料;化學組成則包含氧化鈣、氧化鐵、二氧化矽、三氧化二鋁、氧化鎂、氧化錳、硫、三氧化硫、游離氧化鈣等,並以前四項為主要成分,合計占比近九成。

    四、考量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係因其成分特性可符合替代用途所需品質要求或組成成分與天然粒料相近,始得替代天然粒料使用,且現階段可作為再生粒料之廢棄物種類眾多,於實務應用上同一批產品亦可能混用多種再生粒料。再者,國內尚無訂定標準檢驗程序及方式可由末端產品檢測判斷其原料種類,故難以辨識粒料使用之原料種類,但得就氧化碴與天然粒料有別之高鹼特性判斷粒料是否非屬天然粒料。


  • 正本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副本
    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發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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