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計畫活動訊息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按鈕 縮合社群分享按鈕 臉書 推特 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臉書、推特 環境部公告修正「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公告事項第2項及第1項附表1、附表2、附表5,自115年1月1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5-01-03 資料來源 : 工業廢棄物清理與資源化資訊網 點閱次數 : 65 連結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54498&log=detailLog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檔案格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修正總說明(.pdf) 282kb .pdf 2025-01-03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