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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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二十二食品加工污泥再利用於培養土原料疑義

  • 點閱次數 : 932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09200241700)號
  • 解釋日期
    2003-07-03
  • 解釋提要
    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二十二食品加工污泥再利用於培養土原料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2年6月10日(92)○○字第92001號函。

    二、倘 貴公司將食品飲料業在廢水二級生物處理設備產生之污泥或生產製程產生之僅含動植物性殘渣污泥,依上開管理方式再利用製成培養土,尚未規定需取得肥料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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