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股份有限公司製程使用廢耐熱襯墊匣是否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八廢陶、瓷、磚、瓦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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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200257800)號
- 解釋日期2003-07-14
- 解釋提要函詢○○股份有限公司製程使用廢耐熱襯墊匣是否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八廢陶、瓷、磚、瓦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奉交下 貴局92年7月4日桃環稽字第0920035930號函辦理。
二、依來函檢附資料顯示,該公司於製程盛裝產品移送所使用之廢耐熱襯墊匣,倘其成分與廢陶、瓷、磚、瓦成分相似,且非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得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八廢陶、瓷、磚、瓦之再利用管理方式進行再利用。
正本: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副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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