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再利用用途及主要產品是否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三十九廢沸石觸媒之規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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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200290890)號
- 解釋日期2003-07-18
- 解釋提要函詢再利用用途及主要產品是否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三十九廢沸石觸媒之規定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2年7月3日○字第028號函。
二、依來函檢附資料顯示,貴公司營業項目為水泥及混凝土製品製造等,其再利用用途及主要產品不符「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三十九廢沸石觸媒之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
正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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