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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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是否屬工廠管理輔導法規範之範圍一案中,○○有限公司是否有再利用之加工行為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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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09200312720)號
  • 解釋日期
    2003-07-24
  • 解釋提要
    函詢「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是否屬工廠管理輔導法規範之範圍一案中,○○有限公司是否有再利用之加工行為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辦公室92年7月14日經中1字第09200232010號書函。

    二、本案該公司係從事廢容器(塑膠瓶、鐵鋁罐、鋁箔紙盒包等)之回收,經過分類及壓縮打包成瓶磚,再載往再生處理場進行後續之再生處理。由上述作業流程研判,該公司並無再利用之加工行為。

    正本:經濟部中部辦公室
    副本:彰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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