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再生利用煤灰產生低含碳量的優質灰,是否符合經濟部公告之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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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300163760)號
- 解釋日期2004-04-29
- 解釋提要函詢再生利用煤灰產生低含碳量的優質灰,是否符合經濟部公告之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3年4月21日未具文號函。
二、旨揭煤灰再利用行為,經查不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三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之再利用機構主要產品規定,應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經本部許可後,始得為之。
三、隨函檢附「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及「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各一份供參。
正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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