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再生利用煤灰產生低含碳量的優質灰,是否符合經濟部公告之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

  • 點閱次數 : 485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09300163760)號
  • 解釋日期
    2004-04-29
  • 解釋提要
    函詢再生利用煤灰產生低含碳量的優質灰,是否符合經濟部公告之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規定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3年4月21日未具文號函。


    二、旨揭煤灰再利用行為,經查不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三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之再利用機構主要產品規定,應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經本部許可後,始得為之。

    三、隨函檢附「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及「煤灰再利用管理方式」各一份供參。

    正本:○○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
  • 正本
  • 副本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