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製程中產生之正丁醇廢液再利用疑義
- 點閱次數 : 607
-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300165120)號
- 解釋日期2004-05-03
- 解釋提要函詢製程中產生之正丁醇廢液再利用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奉交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3年4月26日○○字第○○○○號函辦理。
二、依來函所示,貴公司擬將製程中產生之正丁醇廢液於廠內自行再利用,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貴公司應修訂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並經○○縣環境保護局審查核准後,即得於廠內自行再利用。
正本:○○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正本
-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