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3煤灰疑義。
- 點閱次數 : 771
-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400009610)號
- 解釋日期2005-01-18
- 解釋提要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3煤灰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4年1月5日○○(94)第○○○○○號函。
二、查「骨材」其英文為aggregates,我國CNS標準用語為「粒料」。依據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之定義,人工粒料主要為溶碴(slag)而非金屬產品,其主要成分為石灰質之矽酸類(Aluminousilicates)、矽酸鹽類(Silicates)或其它鹽類,產自煉鋼過程中,鼓風爐(Blast Furnace)內與溶鐵同時產生之產物。此外,人工輕質粒料(Light Weight Aggragate)其製造方式,係將膨脹性黏土(Expansion Clay)、頁岩(Shale)等加高溫煆燒而成,但此材料因比重甚輕,故不適用於路面工程材料。目前我國已制定之粒料國家標準包括:混凝土粒料(CNS1240)、圬工灌漿用粒料(CNS2466)、圬工砂漿土粒料(CNS3001)、結構混凝土用之輕質粒料(CNS3691)、混凝土用高爐爐碴粗粒料(CNS11824)、混凝土用高爐爐碴細粒料(CNS11890)、瀝青粒料(CNS12389)等。依旨揭管理方式編號3煤灰第3點之規定,再利用機構之主要產品為人工粒料者,經檢視其用途,應符合上述相關國家標準。
正本:○○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副本:綠基會 -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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