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28廢橡膠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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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400636040)號
- 解釋日期2005-08-11
- 解釋提要有關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28廢橡膠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4年7月29日○○○號函。
二、本案依來函所示,貴公司為橡膠製品製造業,倘收受以經濟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事業所產生之廢輪胎為原料,再利用於橡膠製品原料之用途,加工製成橡膠粉之產品,貴公司得逕依旨揭管理方式編號28廢橡膠之規定進行再利用。
正本:○○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綠基會 - 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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