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7廢陶、瓷、磚、瓦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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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400657020)號
- 解釋日期2005-08-17
- 解釋提要有關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7廢陶、瓷、磚、瓦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奉 交下行政院環保署94年8月10日環署廢字第○○○號函轉 貴公司94年8月4日○○(94)第○○○號函辦理。
二、本案倘 貴公司收受以經濟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事業所產生廢陶、瓷、磚、瓦(屑、塊、粉)為原料,經篩選、震碎、水洗等程序加工製成陶、瓷、磚、瓦粉碎料,貴公司得逕依旨揭管理方式編號7廢陶、瓷、磚、瓦之規定進行再利用。
正本:○○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副本:行政院環保署、綠基會 - 正本
-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