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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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7廢陶、瓷、磚、瓦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疑義。

  • 點閱次數 : 522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09400657020)號
  • 解釋日期
    2005-08-17
  • 解釋提要
    有關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7廢陶、瓷、磚、瓦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奉 交下行政院環保署94年8月10日環署廢字第○○○號函轉 貴公司94年8月4日○○(94)第○○○號函辦理。

    二、本案倘 貴公司收受以經濟部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事業所產生廢陶、瓷、磚、瓦(屑、塊、粉)為原料,經篩選、震碎、水洗等程序加工製成陶、瓷、磚、瓦粉碎料,貴公司得逕依旨揭管理方式編號7廢陶、瓷、磚、瓦之規定進行再利用。

    正本:○○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副本:行政院環保署、綠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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