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11「廢鑄砂」、編號14「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編號15「感應電爐爐碴(石)」、編號16「化鐵爐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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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400978060)號
- 解釋日期2005-12-16
- 解釋提要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11「廢鑄砂」、編號14「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編號15「感應電爐爐碴(石)」、編號16「化鐵爐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4年12月2日○○○字第○○○○號函。
二、本案倘 貴公司收受金屬基本工業、金屬製品製造業或機械 設備製造修配業於鑄造製程所產生之廢棄鑄砂(包含集塵設備收集之粉末物質,其主要成分為SiO2、Al203及Fe203)為原料,經破碎及分選等處理,再利用於混凝土粒料之用途,貴公司得逕依旨揭管理方式編號11「廢鑄砂」之規定進行再利用。
三、另倘 貴公司收受金屬基本工業在電弧爐煉鋼製程、感應電爐熔煉鋼製程、化鐵爐熔煉鋼鐵製程所產生之爐碴(石)為原料,經破碎、人工化磁選及篩分等處理,再利用於混凝土粒料之用途,貴公司得分別逕依旨揭管理方式編號14「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編號15「感應電爐爐碴(石)」、編號16「化鐵爐爐碴(石)」之規定進行再利用。 - 正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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