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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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 貴縣所轄○○預拌廠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3、煤灰再利用機構資格之規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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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09500339560)號
  • 解釋日期
    2006-04-14
  • 解釋提要
    函詢 貴縣所轄○○預拌廠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3、煤灰再利用機構資格之規定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局95年4月3日○○○字第○○○○號函。

    二、本案依來函所示,旨揭公司未領有工廠登記證,擬以燃煤發電廠及事業之燃煤鍋爐產生之飛灰及(或)底灰進行再利用,該公司不符合旨揭管理方式編號3、煤灰再利用機構應具備資格之規定。該公司應取得工廠登記證後,始得逕依上開管理方式編號3、煤灰之規定進行再利用。
  • 正本
    ○○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 副本
    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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