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 貴公司向本局申請認可具廢棄簾紗膠再利用能力之證明文件一案,復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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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800733100)號
- 解釋日期2009-10-01
- 解釋提要有關 貴公司向本局申請認可具廢棄簾紗膠再利用能力之證明文件一案,復請 查照。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8年9月23日○○0923012009號函。
二.貴公司擬依據「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向本局申請核發具再利用能力之證明文件,應請 貴公司檢具廢棄簾紗膠再利用計畫書一式10份,並繳納新台幣8,000元審查費,向本局提出申請。上開再利用計畫書內容應包括:
(一)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
(二)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
(三)清除計畫。
(四)再利用計畫,包含再利用可行性相關佐證資料或國內外實績,以及1年以上事業廢棄物收受量、再利用量及暫存量月統計資料。
(五)污染防治計畫。
(六)產品品管及銷售計畫,包含產品產銷月統計資料。
(七)異常運作處理計畫。
(八)緊急應變計畫。 - 正本○○股份有限公司
- 副本本局永續發展組、本局永續發展組工業廢棄物再利用審查作業管制室、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