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 貴公司經核准再利用者登記檢核之廢鑄砂、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感應電爐爐碴(石)、化鐵爐爐碴(石)及旋轉窯爐碴(石)等產品訂定產品品質標準,函請本局同意備查一案,復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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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800733300)號
- 解釋日期2009-10-02
- 解釋提要有關 貴公司經核准再利用者登記檢核之廢鑄砂、電弧爐煉鋼爐碴(石)、感應電爐爐碴(石)、化鐵爐爐碴(石)及旋轉窯爐碴(石)等產品訂定產品品質標準,函請本局同意備查一案,復請 查照。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8年9月24日○○字第0980924001號函。
二.依據「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之規定略以,再利用用途之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國際標準或該產品之相關使用規定。其中所稱國家標準係指CNS標準規範;國際標準係指符合國外相關產品規範(如JIS、ASTM、AISI等);另產品之相關使用規定係指符合公共工程施工規範或該產業公會制定之產品品質標準或事業之間符合契約書標準等規範。
三.查我國目前已制定之粒料國家標準包括:混凝土粒料(CNS1240)、圬工灌漿用粒料(CNS2466)、圬工砂漿用粒料(CNS3001)、結構混凝土用之輕質粒料(CNS3691)、混凝土用高爐爐碴粗粒料(CNS11824)、混凝土用高爐爐碴細粒料(CNS11890)等;另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已制訂級配粒料基層及級配粒料底層之相關規範,合先敘明。
四.本案 貴公司來函所附檢測資料,係為產品之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之溶出結果,其仍屬產品有害特性認定方式之一,與上開粒料相關國家標準或公共工程施工規範之粒料產品品質檢驗無關。爰請 貴公司逕依再生產品之用途進行上開產品相關標準或規範之品質檢測,並請註明事業廢棄物來源、再生產品名稱、產品符合之標準(或規範)編號及標準(或規範)名稱,且於檢測報告中加註檢測值是否達該標準後,另案函送○○縣環境保護局備查。 - 正本○○股份有限公司
- 副本○○縣環境保護局、本局永續發展組、本局永續發展組工業廢棄物再利用審查作業管制室、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