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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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 貴局函詢○○有限公司申請廢潤滑油經加工處理生產再生油品,是否符合工業相關法規規定及需否辦理工廠登記疑義一案,復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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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09800980100)號
  • 解釋日期
    2009-12-25
  • 解釋提要
    有關 貴局函詢○○有限公司申請廢潤滑油經加工處理生產再生油品,是否符合工業相關法規規定及需否辦理工廠登記疑義一案,復請 查照。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局98年12月18日能油字第09802017090號函。

    二.本案○○有限公司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廢潤滑油)經沉澱、超頻震動膜過濾、離心過濾及逆透膜精密過濾處理,產製再生油品,且其產品品質符合CNS 1472燃料油-低硫燃料油之標準,因其製程係使用機械設備從事製造、加工,非屬簡易處理程序,符合「工廠從事物品製造、加工範圍、一定面積、一定電力容量、熱能暨產業類別」中從事資源回收製造加工新產品之定義,爰應依「工廠管理輔導法」之規定辦理工廠登記證。另該公司仍應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廢潤滑油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相關規定進行回收、貯存、清除及處理。
  • 正本
    經濟部能源局
  • 副本
    本局永續發展組、本局永續發展組工業廢棄物再利用審查作業管制室、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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