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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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 貴公司產製原料藥之副產品「丙基正戊酸乙醇水溶液」出售疑義一案,復請 查照。

  • 點閱次數 : 751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09900654740)號
  • 解釋日期
    2010-07-22
  • 解釋提要
    有關 貴公司產製原料藥之副產品「丙基正戊酸乙醇水溶液」出售疑義一案,復請 查照。
  • 解釋內容
    一.依據奉 交下財政部國庫署99年7月14日台庫五字第09903062300號函及台庫五字第09903062301號函辦理。

    二.有關貴公司所產製原料藥之副產品「丙基正戊酸乙醇水溶液」非屬「經濟部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所公告之再生資源項目,目前並無法依前開管理辦法進行再生利用。
  • 正本
    ○○公司
  • 副本
    財政部國庫署、本局永續發展組、本局永續發展組工業廢棄物再利用審查作業管制室、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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