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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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煤灰再利用於工程填料疑義

  • 點閱次數 : 644
  • 工永字號
    工地字第(09100098310)號
  • 解釋日期
    2002-04-01
  • 解釋提要
    函詢煤灰再利用於工程填料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貴公司91年3月21日○○字第0203003號函。

    二、有關煤灰再利用於工程填料,應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三「煤灰」之規定,再利用於工程填地材料者,應由該工程主辦單位或廠商檢具工程核准使用煤灰文件向煤灰產生者取用。貴公司擬將煤灰送至○○有限公司之棄土場,此乃屬最終處之行為,並不符合上開再利用管理方式之規定。

    正本:○○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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