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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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有關○○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處理廢棄物之種類及管理方式,是否符合本部公告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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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09100138930)號
  • 解釋日期
    2002-06-14
  • 解釋提要
    函詢有關○○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處理廢棄物之種類及管理方式,是否符合本部公告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貴局91年5月27日環廢字第0910016805號函。

    二、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三十四「印刷電路板製造業廢酸性蝕刻液」與編號三十五「金屬基本工業及表面處理業製造業廢酸洗液」之規定,印刷電路板製造業於蝕刻製程產生之廢酸性蝕刻液,其銅離子濃度必須在50g/L以上;金屬基本工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在酸洗製程以鹽酸溶蝕鐵材或鋼材產生之廢酸洗液,其鐵離子濃度必須在100g/L以上。故○○股份有限公司所使用之廢酸性蝕刻液與廢酸洗液原料(未加入鐵花等廢鐵料前),倘符合上述之規定,始屬於上開之再利用種類。

    三、依上開管理方式編號九「廢單一金屬料(銅、鋅、鋁、錫)」之規定,再利用用途應為銅、鋅、鋁、錫製品之原料,再利用機構之主要產品必須為銅、鋅、鋁、錫或其他相關產品。故依來函說明,○○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鋁渣廢棄物(二次鋁渣)與鋁金屬廢料,製成鋁錠之部分,可符合上述之規定;製成各式高級磚類之部分,則不符合上述之規定。

    四、檢還○○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文件一份。

    正本:臺南縣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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