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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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請釋示「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十二廢鑄砂之來源定義」疑義

  • 點閱次數 : 897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09200030660)號
  • 解釋日期
    2003-01-10
  • 解釋提要
    函請釋示「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十二廢鑄砂之來源定義」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2年1月16日○字920102號函。

    二、依據本部公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12所稱之廢鑄砂,係指金屬基本工業或金屬製品製造業在金屬鑄造製程產生之廢棄鑄砂,包括廢鑄砂經撞擊後形成之粉末狀物質,其主要成分為SiO2、A12O3及Fe2O3。

    三、金屬鑄造製程所使用之鑄砂種類繁多且粒度分布不一,只要符合前揭廢鑄砂來源規定,即可依上開管理方式規定逕行再利用,並以廢棄物代碼R-1201申報。

    正本:○○興業有限公司
    副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台灣區鑄造品工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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