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三煤灰之再利用機構資格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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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200030530)號
- 解釋日期2003-01-24
- 解釋提要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三煤灰之再利用機構資格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2年1月16日(92)○○○字121780-0115號函。
二、依來函所示,貴公司將煤灰與產自高爐、轉爐及熱軋製程之礦泥,經調製成煤灰礦泥拌合料,並登記為貴公司產品,該拌合料可作為水泥原料使用,故符合上開管理方式之規定。
正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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