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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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貴場函詢「以○○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之轉爐石級配料作為坑室回填支撐材料是否可行」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點閱次數 : 870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10400650660)號
  • 解釋日期
    2015-07-27
  • 解釋提要
    有關貴場函詢「以○○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生產之轉爐石級配料作為坑室回填支撐材料是否可行」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解釋內容
    一、復貴場104年7月14日(104)○○礦字第1047141號函。
    二、有關旨揭所稱「轉爐石級配料」,係為○○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之產品,本局對其使用並無相關規範,惟其使用不得造成環境污染情事。
    三、至有關轉爐石級配料作為礦區坑室回填支撐材料之可行性及應符合之使用規範部分,係與礦場管理有關,屬本部礦務局之業管權責,爰請貴場逕洽本部礦務局釋示。
  • 正本
    ○○礦場
  • 副本
    經濟部礦務局、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本局永續發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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