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規章
※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有關公告再利用機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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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永字號工永字第(09200015500)號
- 解釋日期2003-03-17
- 解釋提要函詢有關公告再利用機構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2年3月11日○字第920311-01號函。
二、依來函所示,貴公司以金屬基本工業及金屬表面處理業在酸洗製程以鹽酸溶蝕鐵材所產生含鐵離子(濃度在100g/L以上)之廢酸洗液,製成氯化鐵、氯化亞鐵產品,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三十五金屬基本工業及表面處理業製造業廢酸洗液之規定,得逕行依規定再利用毋需另行申請許可。
正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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