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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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有關貴公司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點閱次數 : 373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10900192250)號
  • 解釋日期
    2020-03-05
  • 解釋提要
    有關貴公司函詢「『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 解釋內容

    一、復貴公司109年2月19日O字第109010號函。

    二、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9、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及「編號37、旋轉窯爐碴(石)」再利用管理方式,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之管溝回填用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以下簡稱CLSM)用粒料原料用途及旋轉窯爐碴(石)之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原料用途之產品,其品質皆應符合「CNS1240 混凝土粒料」規定,合先敘明。

    三、依本部水利署施工規範「第03377章 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 ,其「1.通則」一節中載明CLSM係由水泥、卜作嵐摻料、粒料及水按設定比例拌和而成之高水灰比混凝土,再予敘明。

    四、綜上,旋轉窯爐碴(石)產製之非結構性混凝土粒料再利用產品,得用於產製CLSM;另倘原料同時有使用電弧爐煉鋼爐碴(石)之管溝回填用CLSM用粒料再利用產品,則所產製之CLSM僅限作為管溝回填使用。


  • 正本
    OO股份有限公司
  • 副本
    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發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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