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標置

資源永續 循環不息

資源回收再利用讓地球資源循環不息
給下一代更美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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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函之內容以【解釋日期】為準※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理」於九十一年一月九日發布,並於九十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發布(歷程詳見本網資源化法規>>廢清法及相關子法(含公告)>>經濟及能源部>>經濟及能源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函詢是否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十二廢鑄砂之再利用機構資格疑義

  • 點閱次數 : 535
  • 工永字號
    工永字第(09200171280)號
  • 解釋日期
    2003-04-29
  • 解釋提要
    函詢是否符合「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十二廢鑄砂之再利用機構資格疑義
  • 解釋內容
    一、復 貴公司92年4月21日○字920402號函。

    二、依 貴公司檢附之工廠登記核准文件顯示,貴公司主要產品為耐火材料,符合旨揭廢鑄砂再利用管理方式之再利用機構資格,可逕依該管理方式規定進行再利用,無須向本部申請許可。

    正本:○○股份有限公司
    副本:本局永續發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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